第二百四十二章:九死一生,或十死无生-《玄幻之别装了你就是无敌圣君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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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【回宿主,这要看是否符合触发条件,根据宿主身在位置,以及人情世故关系问题综合分析,达标后才会触发。】

    “也就是说,我一辈子不跟天魔顶打交道,一辈子不去那边溜达就不触发呗。”

    【可以这样理解,您一辈子住沟沟村,是不会触发剧情任务的,只会给您日常的支线任务。】

    李常春把脸转向金莲。

    恍然明白了过来。

    就是因为这个女人的出现改变了他安逸的生活。

    带他一步步触发了这么多系统系统主线任务。

    “哎,佛祖说的对,色字头上一把刀啊~”李常春眼神黯然失色。

    种种菜,耕耕地多悠闲的养老时光。

    非得把他这个农夫卷入神魔世界。

    每天过得提心吊胆的,不是系统惩罚威胁,就是各种生命威胁。

    红颜祸水呀~

    这样“九死一生”的日子,可真让人醉生梦死。

    看着金莲姣美的容颜,李常春也狠不下心离了。

    心说算了,佛祖不也说过石榴裙下死,做鬼也风流的道理嘛。

    佛祖:我没说过!

    不管佛祖说过没有。

    反正已经作死的把任务提前触发了。

    那只有干到底才行。

    前有狼,后有虎,大丈夫理应不屈不挠,勇往直前。

    往前九死一生,退缩十死无生!

    回头想想征服王城的凶险过程,现在想起来还一阵后怕。

    枪林弹雨中苟活了过来,期间多少次差点都丢了命。

    再用脚指头想想,那号称人间禁地的天魔顶铁定不好征服。

    若不然历代圣皇、圣王们早就把魔族赶尽杀绝了,何必藏头藏尾的天天防着魔族侵犯。

    我只是个农夫呀。

    体质一般,能力平凡,何德何能?

    难道说我种植技术强,天道就把如此重任交给了我?

    还真够看得起人的。

    现在吐槽还有什么意义。

    事到临头,想办法解决才是。

    探手把预支的单反相机从储物戒指中取了出来。

    评价:做工不错,有模有样的至少看起来比爱疯十八做工精良。

    爱不释手的拿在手里,摆在眼前捣鼓。

    “相机?”李常春拧起眉头:“顾名思义就是照相用的呗。”

    呵呵自我嘲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玩意……

    有用吗?

    “好吧,就当异世界留影用了,改明儿万一能回去地球也好跟亲朋好友们拿照片炫耀一番。”

    转动镜头,对准黑魔城堡,调好焦距。

    咔嚓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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