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自己的家伙式用起来顺手。 听说修真无岁月,闲了也可以去城里当当农夫,锄锄地、种种菜啥的也不寂寞。 推过来排车,金莲热情的帮他一起收拾把锅碗瓢盆,锄头,铁锹,菜刀,生活用品一股脑扔上去。 在金莲眼里,这里一草一物都是极品法器,房子都想给他搬走。 检查了下觉得差不多,生活所需足矣。 李常春推起满满当当的排车说道:“走吧。” “狗……春哥,这推车是法器么?” “不是呀,就是一个交通工具。” “咱们推着走?” “那怎么走,这么多东西。” “要不嫌弃的话还是装我储物袋里面吧。” “也好。” 一切就绪,两人下山行去。 村口的张大叔望着两人远处的背影一声长叹:“防不胜防呀,防不胜防!” 该被拐走的还是没留住。 直叹红颜祸水! “张叔,不好啦,张婶在家悬梁自尽了!”村口跑来一青年,急匆匆叫道。 “为何又上吊?” “村里人有人看见你偷女人了呗。” 张大叔一拍脑门,急忙向家中飞奔。 狗剩子被狐狸精勾走了,如果老婆这时候挂房梁,那可就真要挂了。 好心把那女人背到村长家里,惹了一身腥还给老婆整误会了。 …… 路途遥远,李常春也不会飞。 从沟沟山到妙境山一路走了三天三夜才到。 三天下来通过与金莲闲聊倒是了解到不少仙门知识。 一番商量也明白了金莲的雄心壮志。 她想把花焰宫打造成一流宗门,她想名垂千古。 一路下来,金莲隐隐都感觉到实力再想突破。 数十年了,她从来没还没徒步走过这么远。 一来佩服李常春的恒心,二来更是道心坚固很多。 会飞不是错,脚踏实地感受大地之本才会使更懂道。 话不多说,来到了花焰宫。 一股悲鸣在金莲心中油然升起。 昔日辉煌毁于一旦,昔日欢笑的弟子们陨落黄泉。 狠狠地晃了晃脑袋,毅然告诉自己,失去的一切还会回来,且会更加辉煌。 李常春倒是觉得挺好。 霍,好大一座坐落在树丛中的宫殿,古树参天,绿树成荫,红墙黄瓦,金碧辉煌,太气派了。 跟自己呆那破山村完全没得比,简直一个天宫,一个废墟的天壤之别。 安排好住宿房间。 两人促膝长谈。 “春哥,以后我还是宫主,您就做花焰宫的客卿长老吧。” “我没意见,怎么都行。” “好,那按咱们商议的进行,明天我去城里招收弟子,您帮忙在宫中坐镇即可。” “没问题,做饭、扫地、种菜咱样样拿手。” 金莲噗嗤一笑百媚生,心道这圣君真够可爱的。 爱咋咋地吧,也许这就是隐士高人爱做的事情。 第(3/3)页